蟋蟀俗称蛐蛐,又名“百日虫”,言下之意就是只能活100天左右,盛夏至深秋通常是蟋蟀生长季节。一般的蟋蟀在3毫克到6毫克之间,可谓不折不扣的小虫儿,但就是这种好斗的小虫儿,自古以来就是“虫迷”之间的赌斗工具。近年来,经媒体披露的蟋蟀豪赌大案屡见不鲜,参赌人员数十人至上百人不等,赌资金额也越来越大,一只好“虫儿”赢个十万八万也非奇事。
2006年6月14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区检察院公诉的一起利用蟋蟀比赛组织赌博的案件,被告人南通市蟋蟀研究会理事赵伟滨、苏州人何松年因犯赌博罪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一审判决之后,两名被告人表示认罪,均没有上诉。至此,这起涉案人数达112人、涉案金额达六七十万元,“江苏省最大的一起蟋蟀赌博案”尘埃落定。
大赛之后竟大赌,蟋蟀赌窝被端
为弘扬中华传统竞技、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南通市蟋蟀研究会每年都会举办一次历时两个月的促织大赛。2005年9月至11月,南通市蟋蟀研究会经南通市体育总局批准举办了南通市第九届蟋蟀大赛。与往年一样,来自上海、南京、天津、山东等地的参赛者云集南通,以蟋蟀为比赛工具,展开了激烈的角逐;11月20日,蟋蟀大赛顺利结束,但是许多参赛者并没有离开南通,他们很快卷入了一起赌博案。
赵伟滨,38岁,南通市区某浴室业主,也是南通有名的“蟋蟀迷”,兼任南通市蟋蟀研究会理事;何松年,42岁,苏州市个体运输老板,苏州当地有名的“蟋蟀迷”,他常常出任各场蟋蟀比赛的裁判。他俩伙同其他偏好“赌蟋蟀”的虫迷们,先利用互联网发帖子,手机发短消息等方式广泛邀赌。为了保证参赌人员“可靠”,事先对其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在赌博开始期间,一律不得外出离开酒店;如果有参赌人员想上厕所等处,必须由组织方派人亲自陪同。
赌徒们先后在南通市体育馆、休闲农庄、新世纪大酒店等地开设赌场,组织南通本地、杭州、常熟、上海等外地人员参赌,每场都有上百人。由于赌博地点隐秘,加上经常变换,且仍打着“蟋蟀大赛”的幌子,几度让警觉的公安民警扑了个空。
2005年11月25日深夜,港闸公安分局值班室接到群众秘密举报:辖区新世纪大酒店内,疑有以“斗蟋蟀”为幌子的赌博活动,而且人数众多,这两天可能还要赌。
由于案情重大,值班民警将举报内容马上向分局领导汇报。何峰局长获悉这一举报之后,立刻指示分局治安大队、永兴派出所等部门秘密调查,不可贸然行动,争取一网打尽。港闸警方有关部门立即展开秘查,发现该举报属实。群众举报的那个赌博场所,位于新世纪大酒店内6楼多功能大厅,租金为800元/夜。为了防止公安机关抓赌,这个蟋蟀赌场的组织比较严密,有专人“多点”望风,陌生人绝不可能入内。参赌的100多名赌徒,基本上都住在市区其他多个宾馆。
11月27日,警方再次获得准确情报,当夜新世纪大酒店内还要进行“蟋蟀豪赌”,参赌人员一般9点钟入场。港闸公安分局领导当即召集各所民警,迅速组成“11·27”特大赌案行动队。当晚10点多钟,港闸警方一辆警车伪装成民用车辆,悄悄靠近204国道边拐进新世纪酒店路口的第一个“望风点”——一辆停靠在路边、牌号为“1A203”的江淮商务车。便衣民警突擒了正在车内和两名女子说笑的一望风男子,当场缴了他的对讲机。在这辆车内,警方缴获了大量筹码和赌徒们兑换筹码的36万元人民币。
深夜,深秋的通城寒气袭人。此时,一场规模空前的“斗蟋蟀”豪赌再度开始——新世纪大酒店6楼一间大厅内热气腾腾,虫鸣不已、人头攒动,百余人围着几个玻璃器皿,看着里面的“虫儿”斗得正欢。“虫儿”们每斗一场只需短短数分钟,连斗数场之后,不停地押“筹码”的人们或沮丧, 或兴奋, 尖脆的虫声撩拨着大家喜怒哀乐的神经……
当夜1 1时,正当赌场进入酣战阶段时,意想不到的场面突然出现了。“不许动!”“不许动!”“全部蹲下!”……赌徒们这才发现一个个警察恰似神兵天降!喧嚣的赌战突然被迫中止,赌徒们一阵骚动之后,“筹码”和大把钞票散落一地。在抓捕过程中,一些赌徒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对自己下注的大量筹码不肯“认账”;还有女赌徒将随身携带的钱款四处塞藏,裤腰、袜子、鞋子甚至内裤都成了藏钱场所,但都被女民警一一查获。
这起南通市有史以来最大的聚众赌博案、江苏省内罕见的特大蟋蟀赌博案顺利告破,数十名民警短时间内控制了局面,现场又缴获了近40万元人民币、蟋蟀罐子50多个,100多只蟋蟀以及大量筹码。港闸警方和前来协助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连夜对涉赌的112人开展审查。在参赌人员中,最多的是上海人,多达70多人,其次就是南京人和天津人,河南人负责“看场子”。
2005年11月28日,港闸公安分局对涉嫌组织此次赌案的赵伟滨、何松年等9人,以涉嫌赌博罪予以刑事拘留。
蟋蟀赌博名堂多,玩物不可犯法
“玩虫子”犯了赌博罪,赵伟滨和何松年因此进了看守所,这个消息令蟋蟀迷尤其是南通本地虫迷大为震惊。南通蟋蟀研究会秘书长、南通市某高校黄杨副教授为此在南通本地媒体上接受专访时谴责不法赌徒:个别人利欲熏心,违反了蟋蟀研究会的章程,暗自组织人员聚众赌博,影响极坏,严重影响了蟋蟀研究会的声誉。2005年12月31日,赵伟滨和何松年以涉嫌赌博罪被逮捕。
被捕后,赵伟滨和何松年两人悔恨不已。其时,赵伟滨有身孕的妻子正好进医院产房。面对办案干警,想到不能照顾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幼女,赵眼泪哗哗地往下流。考虑到本案量刑结果、赵伟滨和何松年的认罪态度及其家庭实际困难等因素,港闸区人民检察院2006年3月下旬对赵伟滨和何松年两人予以取保候审。当年6月16日,两人因犯赌博罪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据本案承办人、港闸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张军副科长介绍,“11·27”特大赌案的书签状筹码分为10级、5级、1级和半级,每级人民币100元,其中半级筹码是专供抽取“头钱”之用,赌徒每赢10级筹码,就得付5%“头钱”即半级筹码。跟拳击赛一样,斗蟋蟀也要分出级别,只有体重差不多的才能放在一个罐里咬斗。为确保“等量级比赛”,11·27”案组织者甚至采用精密测量仪器测量蟋蟀体重,同时为了防止赌博中发生类似体育竞赛中的“兴奋剂”事件,他们对所有参赛蟋蟀统一进行为期大约5天的“禁闭”,组织者统一喂水和喂食。由于天冷,为了蟋蟀不被冻伤冻死,组织方在供养蟋蟀的罐罐下面铺着电热毯,室内空调开在24度左右,确保蟋蟀腿脚灵活,斗志昂扬。
据被抓获的赌徒们介绍,斗蟋蟀有很多行话、“术语”,如:两只蟋蟀开打称之为“咬口”;赌场裁判称为“叫花”,专门负责挑草(让两虫斗起来)、揿马表算时间和宣布胜负;双方筹码都压得差不多了,称为“平花”;帮助人家下押筹码称作“帮花”;抽取“头钱”称作堂花”等等。一只蟋蟀若在“咬口”中逃窜两圈,就被判定输了。“11·27”赌案中,有一只蟋蟀连赢11场,可谓不折不扣的“常胜将军”。
在“11·27”案中,绝大多数赌徒被治安处罚。按常规处理,赌博的赌资及工具应该上交国库,但对于蟋蟀这种特殊的赌博器具,办案人员只能让这些曾经身价不菲的虫子自然死亡。我们衷心地希望:爱玩蟋蟀的人们,牢记“玩物不可犯法”,但愿今年蟋蟀鸣声再起之时,赌虫的案件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