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丹徒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杨某、钱某等9人涉嫌赌博罪一案。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被告人杨某三人与犯罪嫌疑人彭某(另案处理)为筹集资金用于赌博,合作发起“银河国际”项目,宣称该项目通过在澳门赌场“洗码”挣钱,以此吸引他人投资成为项目会员,并承诺给会员高额返利。2020年3月,杨某结识被告人王某,二人共谋合作进行网络赌博,王某负责赌博投注,杨某负责寻找赌博网站代理以及吸引资金。后杨某等人共谋将“银河国际”项目资金用于与王某合作赌博,以此吸引更多人投资加入。
2020年3月至4月,杨某、王某等人先后在北京、山东设立投注点进行网络赌博。2020年5月,杨某等人组织“银河国际”项目在广东召开会员大会,宣布“银河国际”与王某合作赌博并举行签约仪式。2020年5月中旬,杨某、王某等人在广东肇庆设立新投注点进行网络赌博,并邀请“银河国际”项目会员参观。2020年6月,杨某、王某等人在镇江市丹徒区一小区设立投注点进行网络赌博,同月被公安机关查获。2020年3月至6月间,杨某、王某在“申博”、“卡卡湾”、“环球360”等赌博网站通过赌博净获利人民币400余万元。钱某等多人明知杨某、王某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募集、提供大额资金及帮助用于赌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王某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钱某等7名被告明知对方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直接帮助,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赌博罪。被告人杨某、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钱某等7名被告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9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各被告人均能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综上,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一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同时,法院依法对办案机关扣押的赌资予以追缴,并对犯罪分子赌博违法所得、用于赌博的电脑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通讯员 陈怡 全媒体记者 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