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周日(25日)发布最新的赌博类犯罪数字,2021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赌博类犯罪有46,575人,较2019年同期上升27.7%,上升趋势明显。当中超过8成为开设赌场罪,网络赌博成为主要犯罪形式。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赌博类犯罪主要包括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近三年起诉的赌博类犯罪中,开设赌场罪占该类犯罪的8成以上,且占比逐年上升。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赌博类犯罪86,843人,其中开设赌场罪70,093人,占80.7%;2020年起诉赌博类犯罪80,537人,其中开设赌场罪66,900人,占83.1%;2021年上半年起诉赌博类犯罪46,575人,其中开设赌场罪40,217人,占86.3%。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续指,随着信息网络技术不断进步,赌博类犯罪也朝着网络化、虚拟化发展,网络赌博也成为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为逃避司法机关的查处和打击,犯罪分子常将赌博网站服务器架设在境外,隐蔽性强,招赌、揽赌形式多样,欺骗性大。随着内地执法司法机关不断加大对赌博类犯罪打击力度,境内赌博类犯罪得到有效治理,新型跨境赌博犯罪渐成突出问题,需持续深入打击。为此,《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专门罪名,加大打击力度。
至于,在新型网络赌博和跨境赌博犯罪中,犯罪分子广泛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将招赌、揽赌、赌博以及赌资结算等环节分割开,形成全链条的集团犯罪,涉案人员多,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如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一宗涉赌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就近700名,多数为境外赌博网站推广代理人。
另办案发现,不少网络赌博犯罪伴随着网络诈骗、「套路贷」、组织领导传销等网络犯罪,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跨境赌博犯罪则易引发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偷越国(边)境等犯罪,不仅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甚至严重影响国家(边)境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