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5日),涉及澳门东博集团的赌厅「柜桶」巨额诈骗案在澳门初级法院开审。被控诈骗的第一被告为东博集团的创办人,一名姓史的内地商人,并未出席审讯。另外两名被告分别为该集团的营运总监陈姓和副总裁林姓,他们否认涉案诈骗,并声称不知道东博集资的事情。他们表示,在入职时了解到东博是一家「柜桶」赌场,没有博彩中介牌照,也不可以集资,但运作方式与贵宾厅无异。该案将于下周三(12日)继续审理。
东博的「柜桶」赌场自2019年10月开始运营,至2021年9月29日停止运作。警方在去年3月破获了该赌场涉及的巨额诈骗案,东博以「贵宾厅」名义吸纳了200人的存款,总金额高达2.87亿港元。有18名受害人因无法取回存款而报案,声称损失超过2770万港元。
被告中的三人分别姓史、姓林和姓陈。他们面临逾20项诈骗罪的指控,但未涉及犯罪集团罪名。除了姓史的被告仍在逃,姓林和姓陈的被告没有被羁押。在庭上,姓林和姓陈均否认了指控,并表示不知道东博集资的情况。他们指出,在入职时已知道东博是一家「柜桶」赌场,但运作方式与贵宾厅相同。位于银河和新濠天地的两家「柜桶」赌场共有100多名员工,他们的工作内容与一般贵宾厅无异。东博赌场结业时仅剩下100多万元。
姓林的被告表示,在未入职东博之前,他是姓史被告的司机和叠码员;入职后负责带客人博彩,但案中的受害人都不是他的客人,他自己也在东博账户上存了80多万元。姓陈的被告表示自己负责办公室管理、后勤和招聘等事务,没有接触客人。
东博被指控以高息吸收存款,但姓林的被告否认了这一指控,并表示公司曾计划进行股票发行,由史姓被告负责。该公司的收入来自「杀数」,而史被告有权动用赌客的资金,但他不清楚史被告是否曾使用过这些资金。姓陈的被告表示,曾听同事提到东博提供派息优惠,但这不在他的职责范围之内。两名被告均表示不清楚史被告是否夹带私逃。陈被告指出,东博在疫情期间存在亏损情况,因为没有客人,但他认为东博仍在运作,不认为公司存在问题。姓林则指出,东博的结业是突然的,事后从案卷资料中得知,是租牌照给史被告的人通知赌场要求东博停业。
对于这起涉及东博集团的赌厅「柜桶」巨额诈骗案的开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此案的进展将决定涉案人员的责任和后续处理。我们将继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并密切留意澳门赌博行业的相关动态。